隆阳区人民法院:“四个坚持”助推普法强基见实效

2023-12-14 08:46:18 浏览:{{ hits }} 来源:

2023年3月以来,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党组按照市委政法委关于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的相关要求,指派专人参加芒宽乡普法工作队,并严格依照“三下降一扭转”的工作目标,组织普法工作队员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与芒宽乡社会经济实际发展状况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

坚持传统普法和精准普法相结合

在6·26国际禁毒日、8·15全国生态日等重要节日以及芒宽乡赶集日等重要节点,以区法院刑事审判庭为基础,联合乡政府、司法所等部门以摆摊设点、进村入户的传统方式开展普法宣传。针对易发案的群体,通过送法上门、上法治课等方式开展精准普法,达到教育一人带动一片的效果。

坚持通过司法建议促进乡村社会治理

针对芒宽乡卫生院未依法履行“强制报告制度”的问题,精准发出司法建议,要求芒宽乡卫生院依法履行“强制报告制度”。为确保“司法建议”不一发了之,促进芒宽乡社会治理,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隆阳区法院驻芒宽乡普法工作队员针对芒宽乡卫生院落实“司法建议”工作开展走访调研,通过座谈等方式再次和芒宽乡卫生院、综治办、中心校等工作人员宣传“强制报告”制度以及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未成年人保护两法”在芒宽乡广大干部群众心中落地生根发芽。

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

力争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化解民生矛盾

针对芒宽乡交通肇事犯罪多发和由此产生的赔偿纠纷过多的实际情况,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利用一体化办案中心积极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开展普法活动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针对交通肇事案件被害人更多的不是要求被告人判处刑罚而是能够得到合理赔偿的特点,在一体化办案中心办理案件时始终贯彻调解先行,以调促和,力争事故双方能够达成调解协议,并对被告人判处缓刑,让被告人避免因被羁押无法履行赔偿义务,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同时,积极与潞江法庭等部门合作,对潞江法庭辖区内涉芒宽乡等案件在送达、庭审、执行过程中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工作。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用司法之力守护绿色高黎贡山

隆阳区法院普法工作队员针对芒宽乡地处高黎贡山的区位特点,多措并举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在办理环境资源案件中,力争做到审理一人,教育一片,在百花岭村委会的配合下进行巡回审理及巡回公开宣判,鼓励引导被告人以实际行动积极参与高黎贡山生态保护及法治宣传志愿活动,主动宣传生态保护知识。

结合本地生态环境特点,为探索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工作模式,在区法院党组的领导下及芒宽乡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于今年8月在百花岭村委会设立隆阳法院生态资源司法服务点,并举行“隆法护高黎”“隆阳法院环境资源案件巡回审判点”揭牌仪式,由保山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杜勇,隆阳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芒宽乡党委书记陈玉佳对司法服务点及巡回审判点进行揭牌。

司法服务点以现有的高黎贡山一线管护站为依托,进一步丰富能动司法范围,旨在构建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环境公益诉讼“四位一体”立体保护模式、搭建司法服务新平台。 与此同时,隆阳区法院党组发文建立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合议庭,合议庭由资深刑事、民事、行政法官组成,专门办理隆阳、昌宁、施甸的环境资源案件,同时定期到百花岭村、芒宽社区等地开展环境资源案件巡回审判,通过巡回审判开展高黎贡山环境资源法治宣传,助力祖国西南生态屏障生态保护,用实际行动践行“两山”理念。

为高黎贡山沿线居民、基层自治组织、行政执法部门提供诉前调解、矛盾纠纷化解指导、行政执法指导等优质法律服务,积极开展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巡回审判,积极探索生态环境损害和修复补偿新模式,在对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人判处刑罚的同时,责令其义务巡山,让其用“劳务代偿”还“生态欠账”,使“毁林者”成为守护生态的“护林人”。

经过巡回审理案件,目前芒宽乡、潞江镇等高黎贡山沿线乡镇的涉高黎贡山违法犯罪活动大幅下降,在百花岭村委会甚至做到了涉高黎贡山犯罪零发生。 供稿 付云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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