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8月15日是首个全国生态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好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以能动司法守护生态隆阳。8月16日,隆阳区人民法院在隆阳区芒宽乡百花岭村委会设立隆阳法院生态资源司法服务点,并举行“隆法护高黎”及“隆阳法院环境资源巡回审判点”的揭牌仪式。
活动当天,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杜勇,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芒宽乡党委书记陈玉佳,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加卫,市中院、潞江镇、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隆阳分局、区法院及百花岭村委会相关同志参加揭牌仪式。
揭牌后,随即召开了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座谈会。与会领导畅所欲言、建言献策,对如何发挥隆阳法院生态资源司法服务点作用、如何推进高黎贡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等方面提出了宝贵意见。
座谈会结束后,大家前往高黎贡山宣教中心进行参观调研,听取了宣教中心工作人员所作的情况介绍,详细了解了高黎贡山生物生态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生态旅游发展及当地民族历史文化等相关情况。
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在接下来的工作中,隆阳法院将继续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两山”理念,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高黎贡山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环境资源审判全过程。依托隆阳法院生态资源司法服务点,深入开展“隆法护高黎”司法服务,为高黎贡山沿线居民、基层自治组织、行政执法部门提供诉前调解、矛盾纠纷化解指导、行政执法指导等优质法律服务,并积极开展环境资源案件巡回审判、缓刑罪犯缓刑考验期间参加环境保护志愿活动等生态司法活动,努力实现环境资源保护与审判工作深度融合,凝心聚力保护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为建设“绿色隆阳”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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