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强基】诉前调解“治未病”,让纠纷止于未诉

2023-03-27 16:57:26 浏览:{{ hits }} 来源:

 

3月24日,隆阳区人民法院辛街中心人民法庭集中调解了二十件案件总标的为190余万元合同纠纷案件,促进了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及诉前实质化解,通过“治未病”不断提升了基层社会治理的现代化能力和水平。
隆阳区某水库修建中,因工程款拨付问题产生纠纷,原告诉请解除合同,支付已完工部分的工程尾款。案件调解过程中,承办人预见到该案涉及的工程款在兑付后可能导致农民工权益无法得到保障,遂要求原被告对该案涉及的其他隐藏矛盾纠纷进行梳理。经过梳理,该工程还涉及挖机租赁、土方拖运等工程款未支付,且这些工程款项涉及人员较多,后期维权成本较高。
为了真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避免了当事人后期的诉累,承办人积极与涉诉企业进行协商,引导涉诉企业诚信应对,并积极对这些“隐性”纠纷进行诉前调解。在承办人的多次协调下,涉诉企业对涉及的债务进行了核对、结算,并在法院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
“消未起之患,医未病之疾,治无事之前”。诉前调解是非诉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利于减少诉讼案件进入审判程序。隆阳法院将坚持把非诉讼纠纷化解机制挺在前,继续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加强矛盾纠纷源头治理中的独特优势,切实将矛盾化于未发、止于未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及时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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