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隆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件行为案件,承办人通过微信联系双方在三日内完成了煅后石油焦的异地交付。
案件情况:申请执行人保山某电极公司与被执行人山西某碳素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未履行法院生效文书,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立案后,承办人一直未能联系到被执行人,经向关联业务公司询问到双方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联系方式后,得知被执行人山西某碳素公司在判决生效以后,不是不交付而是因为疫情的原因无法交付,被执行人运送石油焦的车辆运输到交付地时车辆无法下高速。
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及时联系了申请执行人保山某电极公司法定代表人都某并做工作,促进双方通过协商,在既符合疫情管理规定又能保障双方企业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再交付。一个月内,承办人多次分别与双方具体的工作人员在微信上对接,最终确定了交付日期。当石油焦运往河北交付地时,由申请执行人提供通行证,被执行人的运输车辆下高速将煅后石油焦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每次交付的单据和接收的收据都由承办人在微信上与双方确认后交付对方。就这样通过微信“线上”执行,三日内分批完成了石油焦的交付。
面对疫情给执行工作带来的诸多难题,隆阳区人民法院将积极创新执行工作方式,以更加细致高效的司法服务,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执行工作不中断,执行力度不减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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