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警10名(男性6名、女性4名),现将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辅警10名(男性6名,女性4名),聘用后由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统一管理。辅警不具有司法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司法警察职权。本次招聘的辅警主要充实到板桥法庭、辛街法庭、蒲缥法庭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岗位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为1986年5月20日至2003年5月20日之间);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5)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聘用条件
1.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牺牲(死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
2.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或先进个人、政法类或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因公牺牲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从事审判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24日至5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联系电话:0875-2160083;
3.报名地点: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政治部909室(隆阳区永盛街道堡城北路与经六路交叉路口);
4.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半寸免冠照2张;
(3)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必须由本人到现场报名,不得代办报名;
(4)填写《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辅警招聘报名登记表》,已就业人员需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选。
(二)体能测试和面试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2021年5月27日上午8:30至10:30在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进行。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及《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基本体能评分标准》进行。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
2.面试
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若参加体能测试人数不足1:2,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现场结构化面试进行,重点了解人员的个人情况、仪表举止、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等。满分 100分,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时间及地点以正式通知为准。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人选,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后,聘用人员正式上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政治部提出正式聘用意见报院党组研究决定正式聘用,正式聘用合同每年签订一次,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五、劳动报酬与社会保险
(一)聘用制人员薪资标准为每人每月4500元(含五险一金);
(二)为聘用制人员提供培训、制式服装等必要的职业保障和职工食堂等生活保障。
六、纪律与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在隆阳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法院纪检监察组的全程监督下进行,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
2021年5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