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进展情况通报

2019-10-21 17:08:04 浏览:{{ hits }} 来源:
 
根据区委的统一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于2019年3月5日至4月3日对隆阳区人民法院党组及基层法庭开展巡察工作。7月4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就巡察情况对我院进行了反馈,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强力推进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整改工作思想认识
区法院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对巡察反馈意见逐条认领、诚恳接受、全面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完成整改任务。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直接部署、直接协调、直接督办;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分管领域的问题,着力抓好整改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领导机构
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院党组书记、院长赵加卫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协调推进、整改工作的督查督导、整改意见的确定及整改成效的评价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治部,由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俊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对接区委巡察办,做好整改方案的制定,以及工作任务的跟踪督办;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报送和信息的上传下达等工作。
(三)压实责任,确保整改工作落实
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制定巡察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制定和完善整改台账,针对存在的问题对标对表逐项进行销号整改,确保整改工作落在实处。多次召开党组及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推进工作;于8月8日召开党组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逐一认领问题,强化政治责任担当。以区委巡察为契机,通过整改,使党建质量全面提升、政治建设持续深化、问题整改见底见效、制度机制健全完善,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整改落实
区委第二巡察组指出的问题有3个方面16大类53个具体问题。目前,5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落实,2个问题正在积极推进整改。
(一)党的领导方面
1.针对党组领导弱化问题。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提高院党组政治站位、强化担当意识,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作用;二是印发《中共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党组2019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篇目;三是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了党组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确保党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理清了党组工作和行政工作的关系,坚决杜绝以党代政和党政不分的情况;四是明确由监察室负责对党组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及通报,并对受到通报的干警给予扣发绩效奖励等处理。
2.针对落实民主集中制有差距的问题。一是组织班子成员专题学习民主集中制原则,确保相关决策均按该原则执行;二是制定《中共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党组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党组贯彻民主集中制的主要原则和具体内容,明确具体操作办法和程序;三是落实主要领导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严肃党组会议议事制度和会议纪律,做到事前充分沟通,广泛听取意见,妥善处理意见分歧,杜绝一言堂和临时动议等问题发生;四是明确党组会议由政治部专人负责记录,确保党组会议记录详实、准确及规范;五是党组会议决策的事项形成会议纪要,下发至全院,确保全院干警知悉党组所做出的决策。   
3.针对履行主业主责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出台《隆阳区人民法院干警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将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作为专题学习内容,确保将“司法为了人民、司法依靠人民、司法造福人民、司法保护人民、司法效果由人民评判”五大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入脑入心,用以指导我院审判、执行工作实践。二是对历年来应退未退的诉讼费、执行款工作进行清理。三是为深入贯彻司法便民原则,严格落实导诉台和业务部门在诉讼服务大厅值班制度,便于接待来访当事人和群众,确保导诉及值班工作常态化、正规化。监察室对值班情况进行随机督查并通报;四是对群众反映我院个别干警工作态度差,被投诉的问题,根据我院的管理规定,已在核实情况后,对其扣发绩效奖励及谈话提醒;五是出台《隆阳区人民法院建立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暂行办法》,进一步深化及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所取得战果,充实执行队伍力量,开展“秋季攻势”执行行动,举全院之力,攻克一批骨头案;六是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审判监督管理。由审管办对员额法官办案指标进行评比,制发案件质量评查通报和审判管理信息通报,并将通报结果运用于绩效奖励考核,有效地提高审判质效;七是落实法庭联村法官工作制度,确保每一个村(社区)都有挂联法官。加强法庭与辖区各基层组织的联系,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对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工作的指导。
4.针对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力的问题。一是建立党组专题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和每季度听取专题汇报制度。党组多次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党组会、推进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新形势、新问题进行研究部署,并安排专项经费保障用于推进专项斗争工作;二是强化学习培训,组织全院干警进行培训、发放“口袋书”和考试,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知识及涉黑涉恶案件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三是加强自媒体及主流媒体对涉黑恶案件的持续报道,在公共区域悬挂宣传标语,制作宣传展板,对典型案例进行深入报道,以集中公开宣判、召开新闻发布会、集中宣传、主题宣讲、送法进校园、拍摄专题片、制作微视频等形式,将“扫黑除恶”宣传工作持续推向深入;四是创新工作机制,在全市法院系统率先组建涉黑涉恶案件专业审判合议庭和专业执行团队。专门负责审理、执行涉黑涉恶案件,强化与公安、检察院的沟通协调,确保涉黑涉恶案件裁判规则及标准的统一,实现了专业查控、精准打击、高效审执结的办案模式;五是坚持依法严惩,“打财断血”。目前,我院共受理涉恶案件14件156人,已审结12件123人,判处重刑13人,重刑率为10.56%。已生效的10件涉恶案件均移送执行,涉案标的326.7万元,已执行到位资金15.42万元,已查控资金64.59万元,对黑恶势力予以“打财断血”,彻底切断黑恶势力的经济来源,防止其死灰复燃;六是全面开展一案三查工作。印发《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9年“一案三查”工作实施方案》,对十八大以来本院审理的各类案件进行全面排查。共排查案件41428件,排查出线索16条;七是积极推进综合治理。在审理涉黑涉恶案件过程中,对反映出的社会管理、行业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5份,收到回复3份,在推动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5. 针对扶贫攻坚责任扛不实的问题。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制定《隆阳区人民法院挂钩帮扶工作方案》,确保扶贫工作规范、精准,确保挂钩村真脱贫、脱真贫、不返贫;二是坚持把脱贫攻坚工作放在法院工作重要位置,切实研究部署好脱贫攻坚工作。多次专题研究挂钩村硬件设施及人居环境工作,给予帮扶经费和资金支持22.5万元。组织班子成员及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轮流到挂钩村住村开展工作;三是扎实做好“挂包帮、转走访”工作,严格落实挂户干部每月2次入户走访。在走访时围绕户脱贫“两不愁,三保障”标准,详细了解贫困户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倾听贫困户的心声,做到心中“六清”;四是做好遍访工作。抽调20名干警对杨柳乡5个村委会1542户农户进行遍访,对可能涉及漏评、错评、错退等问题进行筛网式排查,共排查出各类问题341个;五是参与制定3+X工作方案,由院领导分别担任各挂钩村脱贫攻坚指挥部的副指挥长,科级领导干部分别挂包到组,将脱贫工作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确保脱贫攻坚工作真抓实干,不走过场;六是着力提升挂钩村人居环境。与挂钩村通过支部共建专题活动等形式,开展挂钩村环境整治活动,引导村民提高环境保护意识,持续推进挂钩村人居环境整治。
6.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到位的问题。一是院党组切实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研判机制,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二是印发《调整中共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党组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明确政治部主任李俊协助院党组书记赵加卫分管意识形态工作;三是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要求对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及时整改;四是印发《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2019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层层压实,明确到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五是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意识形态专题学习,重点学习了2019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围绕法院如何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习大培训大研讨常态化的主题,开展大研讨,通过多层次、全覆盖的研讨,以学促用、真学真用;六是抽调11名干警组建隆阳区人民法院意识形态研判队伍,坚持每季度分析研判一次本院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七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牢牢掌控互联网这个意识形态的主战场。由研究室负责我院门户网站及微信工作群的管理,并严把网站稿件的质量关,加强稿件的审核与校对工作,确保稿件无差错;八是与新华网云南频道签订合作协议,由新华网云南频道协助我院进行舆情监测,以便及时发现并处置舆情,消除负面影响。
(二)党的建设方面
1.针对落实党建责任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成立隆阳区人民法院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切实落实党建责任,增强党建工作意识;二是院党组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加强对达标支部创建工作的督促与指导,加强对法庭党员的教育管理;三是统筹安排,确保支部建到法庭。对党员人数较少,不符合建立党支部的蒲缥、潞江法庭,下一步将统筹安排党员干部到该庭工作,确保成立党支部并切实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四是院党总支组织各支委委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进一步掌握党内组织概念及党内工作流程的具体规定。
2.针对党员学习教育不实的问题。一是多措并举加强党员学习教育。通过班子成员带头学、支委委员轮流领学、主题实践活动促学、党建工作微信群交流学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二是以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为抓手,狠抓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工作。院党总支对支部党建工作台账进行抽查,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限期进行整改;三是加大党员培训力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依托“万名党员进党校”、“流动党校”活动,实现我院在职及离退休党员培训全覆盖。组织干警外出素质提升培训及交流学习、体验爱国主义教育,表彰先进党员、党务工作者和党支部,激发党员先锋模范示范作用;四是对支部学习材料造假的情况在总支委员会扩大会议上进行通报,并对支委委员进行了谈话提醒。
3.针对执行组织制度不严的问题。一是召开总支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流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确保按组织程序进行换届选举工作;二是组织全体党员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性,增强组织观念;三是规范党员积分管理和党员评星工作,探索建立党员积分的结果运用机制,将积分排名与年度的先进个人评选、绩效奖励考核相挂钩,激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四是加强工作责任心,及时、足额收取党费,规范老干支部党员党费缴纳工作。 
4.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一是院党组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进一步明确民主生活会的工作标准和具体要求,班子成员扎实开展谈心谈话,严肃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认领问题、红脸出汗、团结进步的效果;二是组织各支部学习《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操作规程》,确保各支部在民主评议党员时严格按照“6个步骤”开展,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
5 .针对“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组织各支部书记、支委委员学习“三会一课”等相关制度。各支部坚持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每季度上一次党课,严肃党员活动,杜绝以业务学习代替党组织活动的现象;二是院党总支对各党支部落实党课及“主题+专题”进行督查,对存在专题活动不规范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三是提高党建+互联网的深度融合,以支部为单位普及云岭先锋手机APP的应用。目前,全院在职党员均已安装了该手机APP。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针对“两个责任”落实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加强学习,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落实。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十九届中纪委三次全会和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明确“两个责任”责任主体、责任内容,提升思想认识;二是落实党组每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不低于2次的要求,做到专题记录,并形成专题会议纪要;三是针对干警岗位职责的不同,针对性的制定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监督落在实处;四是抓紧抓实执纪监督,大胆管,主动查,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五是是树立“严是爱、松是害”的理念,坚持抓早抓小,落实“四种形态”,深入开展廉政谈话谈心活动,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六是加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力量,已逐级向省高院上报增加纪检监察部门的人员编制;七是对我院内部制度进行梳理,废止部分陈旧内部制度,同时对财务报账制度、内控制度等进行修改,并形成文件下发全院。
2.针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不严的问题。一是加强警示教育。通过学习警示案例及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用身边发生的案例以案示警,使干警牢固树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理念,切实提高干警拒腐防变的“免疫力”;二是由监察室、政治部、审管办开展长效性的执纪监督、出勤核查、审务监督工作,对全院干警纪律作风、庭审礼仪等方面进行随机抽查,对违反规定的干警进行通报,并将通报结果运用于绩效奖励考核、评先评优。2019年以来,我院已发出督察通报12期。
3.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不严的问题。一是组织全院干警再次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保山市进一步规范国内公务接待工作运行机制》和《保山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并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全面自查,逐一进行整改;二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严格执行财务报账四人会签制度,必须要四人签字齐备后方可审签通过;三是组织本院工会委员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会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工会的组织建设,规范工会财务管理;四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成立本院采购内控小组,制定《隆阳区人民法院内控管理办法(试行)》,由监察室全程参与采购,确保采购合法、依规;五是由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管理,现已完成对本院固定资产的清理。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整改成果
通过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整改,使我们充分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薄弱环节。隆阳区法院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抓好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方面的工作。党组书记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按分工各司其职,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进一步压实责任,积极完善已有制度,探索制定新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整改成果,助推隆阳区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5-2160083;邮政邮箱: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隆阳区永盛街道堡城北路与经六路交叉口);电子邮箱:bsslyqrmfy@163.com。
 
中共隆阳区人民法院党组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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