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隆阳法院执行法官借助微信平台,通过微信视频,迅速地与远在外地的被执行人姚某某取得联系,促使案件顺利执结。
2018年2月,姚某某因贩卖毒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但姚某某一直未主动缴纳罚金。2019年9月5日执行法官来到了姚某某姐姐家,通过姚某某姐姐提供信息,顺利与姚某某取得了联系,双方进行了微信视频连线。
执行干警通过视频通话,敦促其尽快履行义务,并告知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和逃避执行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在得知如果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登不上飞机、坐不了软卧、办不了贷款、开不了公司、不能进入高档场所消费……,姚某某立即表示保证在11月底缴纳罚金,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此次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巧妙地通过微信视频的方式,克服了被执行人无法从外地赶回的困难,既延伸了办案空间, 也提高了办案效率,促成案件的执结。一个“小点子”,蕴含“大智慧”,为执行法官寻找被执行人提供了新思路。
2018年2月,姚某某因贩卖毒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但姚某某一直未主动缴纳罚金。2019年9月5日执行法官来到了姚某某姐姐家,通过姚某某姐姐提供信息,顺利与姚某某取得了联系,双方进行了微信视频连线。


此次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巧妙地通过微信视频的方式,克服了被执行人无法从外地赶回的困难,既延伸了办案空间, 也提高了办案效率,促成案件的执结。一个“小点子”,蕴含“大智慧”,为执行法官寻找被执行人提供了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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