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5日,在隆阳区法院立案庭进行了一次特殊的送达工作。本次送达工作异常安静,法官全程只有只言片语,手势和表情却成了唯一的交流方式,此情景与熙熙攘攘的诉讼服务大厅形成鲜明对比。
根据隆阳区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的公诉指控,被告人刘某某涉嫌盗窃罪,李某某、蒋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收到起诉状后,立案庭的工作人员发现全案被告都是聋哑人,基于《刑事诉讼法》中关于保护聋哑被告人的相关规定及立法精神出发,立案庭决定先为三名被告人安排翻译人员,再组织被告人到法院进行送达。通过审查卷宗,立案庭邀请了在侦察阶段就了解案情、并精通手语翻译的保山市关爱学校的教师陈秋蓉,为本次送达工作担任翻译人员。
一切安排就绪后,三名被告人及翻译人如约而至。送达工作人员对翻译老师详细阐述三名被告人的权利和义务,翻译老师熟练的将生僻的法律用语转化成便于理解的手语展示和传达给三名被告人。三名被告人在法官和翻译老师的耐心讲解下,表示能够理解所述内容,并保证如期到达参与庭审,而且同意法院依法为其三人指定律师辩护人。至此,三名被告人充分知晓其诉讼权利和义务,并将依法获得免费的律师辩护。三名被告人接收送达材料后,在翻译人员和送达工作人员的耐心指导下,均在送达回证上签字按手印确认。
法本无情,司法温情,在本次送达工作中,立案庭遵循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指导思想,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及立法精神,依法保障了三名刑事被告人在诉讼阶段获得翻译和律师辩护的权利,并向他们传达了法律的庄严和司法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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