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党建推进会暨“七·一”表彰会的通知

2019-07-15 11:19:41 浏览:{{ hits }} 来源: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8周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为隆重纪念党的生日,回顾党的光辉历程,缅怀抗战先烈,经院党组同意,2019年党建工作推进会暨“七·一”表彰会定于龙陵松山干部教育基地,结合爱国主义教育进行。现将具体方案通知如下:
一、 活动时间
2019年6月27日下午至6月28日(为期1.5天)
二、 参加人员范围
党组班子成员、总支委员、各支部书记、支部委员以及本次
获表彰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三、 行程安排
日期时间内容备注
 
2019年6月27日(星期四)
 
 
13:00统一在院机关前院场乘车前往芒市人民法院 
 
15:00—17:00到达芒市人民法院,考察学习党建文化 
18:00—19:00就餐 
19:00办理酒店入住 
2019年6月28日(星期五)8:00
 
在酒店停车场集合,统一前往龙陵松山干部教育基地 
10:00-12:30抵达后,开展现场教学:在战争见证树前平台开展松山战役综述教学;在中国远征军第八军103师阵亡将士公墓前举行缅怀仪式;瞻仰中国远征军雕塑群;参观松山战争遗址遗迹。 
12:30-13:30午餐(自助餐) 
14:00-16:00召开2019年上半年党建工作推进会暨“七·一”表彰会。第一项议程各支部、总支向党组汇报半年党建工作;第二项议程 院长上党课;第三项议程表彰环节,对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及先进党支部进行表彰。 
16:30返程 
 
四、 注意事项
  (一)外出参观学习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不得自行外出,不得办理其他事务。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须按程序履行请假手续。
 (二)参加活动干警要接受教育培训基地的统一安排,自觉服从组织员的管理,自觉维护法院干警的良好形象。
(三)在龙陵松山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期间,请正规着装夏式制服,并佩戴党徽,不允许在开展现场教学期间佩戴遮阳帽、墨镜以及遮阳伞。
(四)进入松山大战遗址纪念园后禁止抽烟及一切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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