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云南法院开展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基本情况、经验做法,分析研究当前人民法院在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特别是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制度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6月14日,以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委员、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马新岚为组长的第四调研组,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侯建军等领导的陪同下,莅临隆阳区人民法院,就“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问题开展专题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实地参观了隆阳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参观过程中,隆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加卫详细介绍了近年来隆阳法院审执工作情况,以及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以来,案件繁简分流、审判团队建设情况。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调研组一行听取了赵加卫院长关于隆阳法院近年来的刑事审判工作汇报,并针对刑事审判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对推进刑事速裁工作提高司法效率、非法证据的排除、完善侦查人员、鉴定人、证人出庭作证机制及社区矫正等相关审判中的问题与参会人员进行了深入地探讨和一一指导。
马新岚院长认为:保山两级法院在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工作中,切实履行好刑事审判职责,在扫黑除恶、依法严惩毒品犯罪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同时也提出了具有保山特色的刑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丰富和充实了此次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调研内容。
要求: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人民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
二是坚持改革方向不动摇,认真贯彻中央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改革要求,严格落实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的《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下一步刑事审判工作方向。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规范刑事审判相关规定及程序,所有定罪的事实证据都要经得起法律检验,坚持法律底线。
四是通过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刑事诉讼理念和制度创新,扎实有力地推进改革。
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委员、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胡毅峰,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原审委会委员、刑四庭庭长周峰等参加调研。云南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滕鹏楚陪同调研。



要求: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人民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
二是坚持改革方向不动摇,认真贯彻中央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改革要求,严格落实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的《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下一步刑事审判工作方向。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规范刑事审判相关规定及程序,所有定罪的事实证据都要经得起法律检验,坚持法律底线。
四是通过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刑事诉讼理念和制度创新,扎实有力地推进改革。
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委员、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胡毅峰,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原审委会委员、刑四庭庭长周峰等参加调研。云南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滕鹏楚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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