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咚!”随着庄严的法槌声响起,校园内,庄严的法徽前,一起特殊的“官告民”案件开始审理,这是隆阳区首例因辍学由政府起诉学生家长监护人责任纠纷案件。
2019年3月—5月期间,蒲缥镇政府工作人员和老师反复多次做工作,督促齐某某、和某某将其女儿齐某尽快送返学校接受义务教育未果。为依法维护适龄儿童少年享受义务教育权益,蒲缥镇人民政府将齐某某、和某某告上法庭,要求依法判令二被告将其女儿齐某送返学校并确保其完成义务教育。
法院经审理认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齐某某、和某某作为父母不履行监护人法定义务,不送适龄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属于侵犯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的违法行为。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三条之规定,当庭宣判:由被告齐某某、和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将辍学学生齐某送返保山市第三中学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庭审后被告齐某某认识到了不让孩子上学是违法的,当场表态,一定按时将孩子送至学校读书,直至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今后要好好教育孩子,尽力给孩子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为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本次庭审特别将法庭搬进了蒲缥中心小学,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就地审理,还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教体局、镇政府、村干部、企业、学生和家长代表旁听庭审,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
“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父母作为监护人应当保障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义务教育阶段不让孩子上学是违法的!……”隆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加卫作为案件的承办人,在庭审后延伸教育,为旁听的镇政府、村干部、企业和家长代表及学生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扶贫先扶智,扶智先扶教”,义务教育作为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的重要考量指标之一,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一项重要战略部署,隆阳法院高度重视控辍保学工作,积极为大局服务,结合审判工作特点,充分运用法治方式解决社会法治难题,通过以案释法,告知家长和旁听群众“义务教育,一个都不能少”,助力教育脱贫攻坚,助推控辍保学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2019年3月—5月期间,蒲缥镇政府工作人员和老师反复多次做工作,督促齐某某、和某某将其女儿齐某尽快送返学校接受义务教育未果。为依法维护适龄儿童少年享受义务教育权益,蒲缥镇人民政府将齐某某、和某某告上法庭,要求依法判令二被告将其女儿齐某送返学校并确保其完成义务教育。


庭审后被告齐某某认识到了不让孩子上学是违法的,当场表态,一定按时将孩子送至学校读书,直至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今后要好好教育孩子,尽力给孩子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为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本次庭审特别将法庭搬进了蒲缥中心小学,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就地审理,还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教体局、镇政府、村干部、企业、学生和家长代表旁听庭审,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


“扶贫先扶智,扶智先扶教”,义务教育作为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的重要考量指标之一,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一项重要战略部署,隆阳法院高度重视控辍保学工作,积极为大局服务,结合审判工作特点,充分运用法治方式解决社会法治难题,通过以案释法,告知家长和旁听群众“义务教育,一个都不能少”,助力教育脱贫攻坚,助推控辍保学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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