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上午,隆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张宝彬贪污罪一案。永昌街道、兰城街道、区发改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等各街道、区直各相关单位、区纪委各派驻(出)机构、区纪委机关各部门和南方电网旁听了庭审,“零距离”接受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

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2015年6月至2018年9月期间,被告人张宝彬在担任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山机场财务部副主任兼会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采取收入不上账、伪造、变造原始支出凭证或单据虚列支出、截留职工工资、各种津补贴、奖金等方式将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山机场对公账户内的111笔公款共计人民币969547元非法占为己有。由于贪污数额较大,案情复杂,该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此次庭审警示教育活动,以真实案例现场说法、直击人心,让各单位、部门旁听人员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达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良好宣传效果,让干部职工从鲜活的实例中受到教育,时刻筑牢遵纪守法防线,充分发挥了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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