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高院到隆阳法院督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2019-04-12 14:25:34 浏览:{{ hits }} 来源:
       3月29日上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在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吕召的带领下对隆阳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杨仙道、刑庭庭长林发文陪同督导。

        隆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加卫汇报了隆阳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对在扫黑除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并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打算。督导组充分肯定了隆阳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成效,对隆阳法院在专项斗争工作中反映出来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指导意见建议。
       吕召副院长要求:一是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要有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对涉黑涉恶案件要依法从重从快办案,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打伞破网、打财断血,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提高打击效果;三是强化责任担当,深挖彻查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对法院审理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和执行案件集中开展涉黑涉恶线索“大排查”,进一步深挖民间借贷、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四是加大宣传力度,把宣传举措作为参与综合治理的一些重要内容,扩大宣传效果;五是以高标准、全方位、严要求的态度,对扫黑除恶中发现的问题要边督边改;六是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司法建议,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针对性、实效性。七是规范强台账管理,完善相关数据的统计,及时反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成果;八是严格值班制度,确保举报电话24小时有人值守;九是加强信访工作,对重大案件做好风险评估和分析研判;十是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法院机关安全和庭审安全、有序、顺利进行。
       保山市中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杨仙道表示:全市两级法院一定按照督导组要求,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决策、部署,一是从认识上提高,继续提高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二是从方法上改进,以此次督导为契机,对督导组督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深入查找分析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不断查漏补缺,深挖彻查案件线索;三是从实践上推进,依法准确、有力惩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最后,吕召副院长一行还仔细查阅了隆阳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台账,并对审理的涉恶案件卷宗进行了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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