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公路运输事业欣欣向荣,公路通车里程尤其是高速公路通车里程位居全世界前列,私家车不断增多,开车出行已经成为人民群众出门办事、休闲旅游的首选方式。随之而来的是交通事故日益增多,许多案件由于司机疏忽大意酿成惨剧,不仅自身身陷囹圄,也让无辜群众因此丧生,许多原本幸福的家庭就此支离破碎!
2018年2月8日,保龙高速公路潞江坝段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被告人卫某某驾驶货车行驶至潞江大桥与一辆满载5人的捷达小轿车发生碰撞,捷达车被碰撞后起火,车上5人不幸全部死亡,这起事故给4个家庭带来了深重灾难。
案件发生后,卫某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民事赔偿部分由卫某某及其车辆挂靠单位保山市某货运公司向4家受害者亲属连带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00余万元。
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之后,面对这起社会关注的重大涉民生执行案件,执行局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本案承办法官聂江涛也第一时间奔赴监狱会见了被执行人卫某某,并及时到卫某某家中了解其财产状况,形势不容乐观!该交通事故发生后,卫某某已变卖家产进行了部分赔偿,无奈赔偿标的太大,卫某某无力全部赔偿。
经过部门集体讨论,执行法官最终把本案执行重点放在连带赔偿义务人保山市某货运公司身上,并最终取得突破!执行法官不辞辛劳多方查控财产,查明货运公司并无财产可供执行,并多次约谈双方当事人,与双方耐心沟通、释法析理,建议货运公司尽快资产重组,货运公司最终转变态度,从准备破产到积极进行资产重组,为及时赔偿创造了有利条件,受害者家属也慢慢开始理解执行,经过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最终春风化雨,货运公司以同一赔偿比例,分别与4家受害者家属签订分期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可喜的是,日前该公司已顺利完成资产重组,提前半年将约定的执行款全部赔付到位,本案4个受害家庭均已领取执行款,4个执行案件就这样执行完毕,案结事了。
春运期间,隆阳法院提醒广大人民群众为了自身健康和家庭幸福,在赶路回家过年之余,务必注意行车安全并谨慎驾驶,祝大家一路平安,春节快乐。
另外,隆阳区人民法院再次敦促被执行人及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任何心存侥幸、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老赖”,必将受到人民法院的处罚,失去的不仅仅是与家人团聚过年的机会,还可能是一辈子“黑名单”的背负。
2019年隆阳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对“老赖”坚持“零容忍”,重拳出击,绝不手软,执行局全体干警将继续不畏艰险攻坚克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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