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法院对涉恶案件进行集中宣判并召开新闻发布会

2019-03-29 09:47:22 浏览:{{ hits }} 来源:
       3月25日上午,隆阳区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在隆阳法院召开。来自新华网云南频道、云南日报、云南经济日报、云南法制报、保山日报、保山市广播电视台、保山新闻网、隆阳区融媒体中心等8家媒体的记者参加了发布会,会议由隆阳区人民政府新闻办专职副主任张玉详主持。隆阳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21个乡镇街道、潞江农场、新城农场相关领导及部分隆阳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了此次集中宣判和新闻发布会活动。 
  
       发布会前,与会人员旁听了隆阳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杨自宇等七人赌博、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案,段棋斌、刘少龙等十一人非法采矿、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案件的宣判过程。

       发布会上,隆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加卫介绍了今天集中宣判的5件涉恶案件及2018—2019隆阳法院依法审理涉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具体情况,刑庭庭长杨超通报了隆阳法院审结的涉恶典型案例。
       赵加卫院长表示,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隆阳法院严格遵照中央和省市区委及上级法院的安排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四个意识”,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隆阳法院已审结10件75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2人,判处财产刑47人,判处罚金206.4万元。2018年12月14日依法对3件涉恶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今天又依法对五件涉恶案件进行集中宣判,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体现了人民法院“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铲霸、无霸治乱”的原则,彰显了人民法院对黑恶势力犯罪依法从严惩处的信心和决心,有效地维护了隆阳经济和社会秩序的稳定。下一步,隆阳区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和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深挖根治”的阶段性目标要求,扎实推进线索排查、严处快判、深挖“保护伞”、参与社会治理等各项工作的落实,以更高的站位、更坚定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扎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为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人民法院应有的贡献。

       在现场,隆阳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加卫、党组成员、副院长乐永宏、刑庭庭长杨超就相关问题分别回答了记者提问。
       隆阳区人大代表、河图镇田坝社区监督委员会主任杨永善及隆阳区政协委员、九隆街道副书记王海山接受了媒体记者的采访,分别站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角度,针对这次隆阳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判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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