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上午,隆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保山某交通管理服务站工作人员李继林涉嫌犯受贿罪一案。为进一步加强廉洁从政教育,教育引导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廉洁从政意识,不断提高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区纪委监察委、区法院和区检察院联合组织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区纪委监委各派驻机构干部等80人参加受贿案庭审旁听。 随着庄严的法槌声落下,庭审正式开始。法警将被告人带入庭审现场,审判长核实被告人身份并告知权利义务,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并出示犯罪嫌疑人违法犯罪相关证据、审判长组织控辩双方举证、质证和辩论,再到被告人做最后陈述。整个庭审历时2个小时,庭审过程秩序良好。
公诉机关指控: 2017年5月31日至2017年8月11日,被告人李继林在保山市某交通管理服务站工作期间,利用经办机动车报废注销业务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在没有报废车辆回收证明等材料的情况下,利用其掌握的登陆办理业务的账号和密码违规为李茹某、虞某某、邹某、代某某、高某等人办理车辆注销登记546辆次,多次非法收受李茹某、虞某某、邹某、代某某、高某的财物共计人民币3158000元。案发后,李某某退缴赃款39.3万元,退缴其用赃款所购奥迪、丰田和吉普车各一辆。
庭审现场,庄严肃穆,参与旁听的干部神情凝重,这堂“零距离”的以案说法、以案施教、以案示警、以案明纪的现场警示,使参加旁听的党员干部心灵深受震撼,同时,也让参加旁听的党员干部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的惨痛教训,筑牢了廉洁自律的思想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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