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法院签发首张“律师调查令”

2018-11-02 14:48:42 浏览:{{ hits }} 来源:
      为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发挥律师依法调查收集证据的作用,2018年10月31日,隆阳区法院在审判程序中发出了首份律师调查令。
     今年10月,因一起生命权纠纷,原告将数名被告诉至法院。由于客观原因,原告无法取得有关证据,其代理律师向法院申请律师调查令。隆阳区法院审查决定,向有关单位发出律师调查令,由申请律师前往有关单位调查收集证据材料。
      律师调查令,是指在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证据的情况下,经案件代理律师书面申请,由受理案件法院审批签发,由指定的代理律师向特定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调查收集特定证据的法律文件。
      律师调查令是人民法院破解当事人取证难、缓解法官办案压力、提升办案质效的有效举措。有了律师调查令,当事人可通过正当渠道获取证据,有效保障了律师依法行使取证权,也有利于法院查明案件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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