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夏天的回忆,有烈日当空的骄阳高照,有骤然而至的滂沱大雨,执行干警从风雨中一路走来,走过春夏秋冬走到这个雨季,淅淅沥沥的小雨也下进心里,雨终究会晴,道路依然泥泞,不忘的是维护法律权威,保障公民权利的初心。
2018年6月20日8点,本院执行局于晓明副局长带队,与张定敢、蒋宇坤、陈国春三位执行干警一行共四人到瓦房乡的三个村寨对三个案件进行集中执行,连续作战至次日凌晨1点半,休息6个小时后,因接到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立即前往临沧市临翔区进行财产保全。
案件一,山粱果洼村申请人杨某某与被执行人奎某某离婚纠纷中,法院判决孩子由申请人杨某某抚养,杨某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奎某某将孩子交给杨某某抚养,离奇的是案件受理后杨某某自己失去联系,奎某某也下落不明,当天早上执行干警到瓦房乡杨某某家中,经其家属与基层组织确认:杨某某已离家出走且下落不明,家属也不知道杨某某去哪里了,由于本案不具备执行条件,申请抚养人下落不明,本案作终结处理。
案件二,申请人某建筑公司与被执行人郑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判决郑某某偿还某建筑公司借款7000余元,本案执行标的不大,但法院长期找不到郑某某案件陷入被动,经过基层组织的协助和近4个小时的找寻,执行干警在油房村委会白家铺组终于找到被执行人郑某某,向其交代了不履行义务的后果后,郑某某被迫当场交付执行款后,案件执行完毕。
案件三,申请人寸某某与被执行人马某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中,双方因排水争议,马某某用石头把 寸某某的房顶砸坏,法院判决马某某修复寸某某的屋顶,恢复原状。案件执行中,申请人已自行修复了屋顶,要求被执行人马某某支付400元的修复款,由于双方心结长期解不开,马某某表示自己宁愿被拘留也不愿意支付修复款,基层很多案件执行标的不大,有时是几千块钱,有时是并不复杂的行为,但往往双方因长期积怨又互不相让使执行工作陷入被动,很多执行案件山高路远,光单边路途就要几个小时,执行干警只能把握机会忍着饥饿,给双方释法析理做工作,接近晚上12点半,被执行人马某某表示愿意赔偿400元,这时候申请人明确表示只要对方愿意赔,这个钱可以不要,双方心结就这样解开了,案子顺利结案。
三个案子顺利执结,执行干警晚饭夜宵二合一,回到单位已是2018年6月21日凌晨1时30分,2018年6月21日7时执行干警接到线索,被保全人的两辆车辆在临沧市临翔区出现,情况紧急,顾不上连夜作战的疲惫,2018年6月21日7时30分,执行干警奔赴临沧市临翔区,顺利查封扣押了车辆,保全案件顺利结案。
隆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坚持集中执行常态化,提升执行震慑力,强力攻坚克难,执行工作取得新成效,这些成效的取得离不开执行干警的坚持不懈,艰苦奋斗。
2018年6月20日8点,本院执行局于晓明副局长带队,与张定敢、蒋宇坤、陈国春三位执行干警一行共四人到瓦房乡的三个村寨对三个案件进行集中执行,连续作战至次日凌晨1点半,休息6个小时后,因接到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立即前往临沧市临翔区进行财产保全。

案件二,申请人某建筑公司与被执行人郑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判决郑某某偿还某建筑公司借款7000余元,本案执行标的不大,但法院长期找不到郑某某案件陷入被动,经过基层组织的协助和近4个小时的找寻,执行干警在油房村委会白家铺组终于找到被执行人郑某某,向其交代了不履行义务的后果后,郑某某被迫当场交付执行款后,案件执行完毕。


隆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坚持集中执行常态化,提升执行震慑力,强力攻坚克难,执行工作取得新成效,这些成效的取得离不开执行干警的坚持不懈,艰苦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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