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同手足,只因源于共同的目标

2018-07-10 14:39:16 浏览:{{ hits }} 来源:
       异地执行难,一直是困扰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难题,但在“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行动中,隆阳法院与兄弟法院之间相互协作,相互配合,执结了数起异地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案件。
       火热的七月属于世界杯,夜已深沉,窗外不时传来一阵阵球迷的喝彩声。全国绝大多数执行局干警仍坚持在岗不敢懈怠,隆阳法院是这样,兰坪法院是这样,官渡法院是这样,剑川法院也是这样,法院之间通过数次协作执行,成功执结数起异地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疑难执行案件。
      第一次执行联动
      时间回到2018年4月17日,隆阳法院执行局受理(2018)云0502执463号保山市某投资有限公司与罗某某合同纠纷一案,由聂江涛法官承办。承办人查明被执行人罗某某户籍地为昆明,平时工作生活均不在隆阳,诉讼阶段采用公告送达缺席判决,申请人无法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及联系方式,面对电话打不通,执行通知书邮寄被退回的被动局面,承办人及时委托昆明市官渡法院执行局到被执行人户籍地送达,官渡法院立即出动,因罗某某已不在户籍地住所居住,官渡法院未查到其下落。
       2018年5月7日,本院决定将被执行人罗某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
       第二次执行联动
       时间回到2018年6月16日,承办人查明被执行人名下有一辆宝马牌轿车落户在昆明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考虑到路途遥远,于是再次委托官渡法院前往昆明市车管所查封、冻结被执行人的车辆,官渡法院执行局立即前往并成功查封、冻结车辆。
       第三次执行联动
       时间来到2018年7月1日星期天下午14时30分,承办人收到线索,一直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罗某某突然在兰坪出现,战机稍纵即逝!局领导高度重视承办人汇报的案件线索,第一时间与兰坪法院执行局对接,兰坪法院执行局表示配合控制被执行人,经兰坪法院执行局李黄飞等同志协调,兰坪法院执行局5名同志与当地公安机关联合执法,于当日21时30分左右成功将被执行人罗某某控制,此时隆阳法院聂江涛法官等4名干警立即处于待命状态,准备连夜到兰坪法院带人,车程约4个小时,可喜的是经兰坪法院执行局近3个小时的思想工作,当日凌晨12点30分左右罗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凑齐缴纳了执行款50000元、诉讼费1050元、执行费650元,案件执行完毕,经两家法院沟通,决定解除对被执行人的控制和其他强制措施。
       来而不往非礼也,2018年7月2日晚7时,同样是下班以后,同样是异地法院的委托,隆阳法院执行局及时出动6名干警为剑川法院执行局控制了出现在隆阳区客运站的被执行人曾某某,至当晚9时30分,案件执行完毕。
      数起异地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案件得以圆满结案,离不开法院之间的通力合作,就像兰坪法院李黄飞法官说的那样“天下执行是一家”。是啊,执行干警情同手足,只因源于共同的目标,那就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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