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助力转型 服务企业改革

2018-01-25 08:23:09 浏览:{{ hits }} 来源:
        2018年1月18日一早,隆阳区供销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杨玉龙带领供销社工作人员来到板桥法庭,将一面“秉公执法,伸张正义”的锦旗送到干警手中,表达对板桥法庭干警公平公正调解案件、支持企业转型升级的感谢之情。
        事情追溯到2011年6月30日,当时的隆阳区供销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就与个体户陈某签订了《合作经营协议书》,将位于河图镇的供销社超市以每年租金10000元租赁给了个体户陈某,次后陈某对超市进行了投资改造,但由于经营不善,陈某又将超市出租给了他人,并拖欠隆阳区供销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两年租金20000元。为盘活企业资产并更好地服务于“三农”建设,2017年4月14日,隆阳区供销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板桥法庭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合作经营协议书》,由陈某向原告隆阳区供销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支付拖欠的租金,赔偿违约金100000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对案情进行了深入了解,鉴于陈某前后已对供销超市投资高达上百万元,但陈某将供销社超市转租给了段某的行为又与双方合作协议精神不符,且现有企业面临转型升级和资产保值增值,原与个体户签订的协议也亟需进行调整,为维护双方的利益,承办法官多方进行沟通,反复向双方当事人讲明利害关系,从而化解了双方比较对立、互不相让的情绪,数次走访隆阳区供销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主管部门取得支持配合,终于找到了双方利益的结合点,促成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解除了2011年签订的《合作经营协议书》,由隆阳区供销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一次性补偿给陈某投资330000元,陈某终止与他人签订的房屋转租合同,将超市资产交给了隆阳区供销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经营管理。案件的处理,体现了人民法院发挥审判工作职能,助推企业转型升级和资产保值增值,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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