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贯彻司法体制改革精神,适应“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审判权利运行机制改革的需要,确保审判组织依法正确独立行使审判权,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大幅度减少,没有了审委会把关,如何取保案件质量?如今,隆阳法院有了专业法官“会诊”疑难案件,确保法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裁判权。
近日,隆阳法院首次召开民商事专业法官会议,对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类案件中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区分,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的计算标准,对当事人已进行医保或新农合报销费用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处理,及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涉及非法集资、虚假诉讼等情况开展了讨论交流,各抒已见,最终形成了《民商事专业法官会议纪要(1)》供审判时参考。此次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朱安军主持,民一庭庭长孔佛军做主题发言,民商事专业法官会议全体成员参加。
专业法官会议是在确保独任制法官、合议庭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前提下,通过组织召开专业法官会议讨论、总结审判经验,集思广益,统一案件裁判尺度,对在重大、疑难、敏感、新类型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意见,对提高案件质量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防止“同案不同判”的现象出现。同时,专业法官会议搭建了法官学习、讨论和交流审判实务的一个新平台,培养和锻炼法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全面提升法官办案能力。
专业法官会议是在确保独任制法官、合议庭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前提下,通过组织召开专业法官会议讨论、总结审判经验,集思广益,统一案件裁判尺度,对在重大、疑难、敏感、新类型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意见,对提高案件质量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防止“同案不同判”的现象出现。同时,专业法官会议搭建了法官学习、讨论和交流审判实务的一个新平台,培养和锻炼法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全面提升法官办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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