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秒送”应诉材料

2017-03-28 15:15:01 浏览:{{ hits }} 来源:

  “你好,陈某,我是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潞江法庭的法官。我院已依法受理你妻子丁某诉你离婚纠纷一案。鉴于你常年在外务工,又无固定居所,现本院拟依照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以微信的方式向你送达应诉材料及开庭传票,你是否同意?同意请回复。”这是潞江法庭受理的一起离婚案件中,承办案件的法官经多次与被告电话沟通并向其作相关法律释明,在双方建立了微信后由法官向被告发出的一条微信。很快,被告陈某便回复同意微信送达,随即承办法官将相关应诉材料及传票用微信发送给被告陈某,几秒后,被告便回复已收到法院送达的应诉材料及传票。此次送达,从承办法官联系被告陈某,到陈某成功接收应诉材料及传票,整个送达过程前后不足三十分钟,按以往邮寄送达的方式,该送达过程至少需要七八个工作日,不仅费时费力,送达效果也不尽人意。

  近年来,由于辖区外出打工的年轻人较多,且这部分人文化程度普遍不高,“送达难”一直困扰着基层法庭。为此,潞江法庭积极探索新的送达方式,此次微信送达是潞江法庭继开展QQ送达、电子邮件送达后的又一新的送达工作办法尝试。对于在外打工、往返不便的当事人,办案人员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利用微信电子平台进行送达,不仅方便群众、节约司法资源、还有利于和当事人及时沟通,有效提高办案效率,保障诉讼活动有效正常进行。

  目前,电子送达是最高人民法院倡导利用信息化手段推动司法便民、利民的具体措施,也是大数据时代加强诉讼服务以及解决基层法庭“送达难”的积极探索。今后,潞江法庭还将力争通过QQ、微信等新兴媒介在司法服务中创新模式,架起与群众沟通的新桥梁,尽量改变传统送达方式费时、费力、费钱的送达方式,更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为案件当事人提供更大的便利,节约诉讼成本,积极攻克送达难题,更好更快服务辖区经济社会发展。


每月新闻热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