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第19期)

2015-08-05 10:43:33 浏览:{{ hits }} 来源:
91、魏亲晓(已履行义务,依法对其撤销曝光)

 

92、赵永芹(已履行义务,依法对其撤销曝光)

 

93、余金金

执行案号:

(2012)隆民执字第00573号

被执行人:

余金金

性别:

年龄:

27

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

5330011988****7211

住址:

隆阳区同仁街小区

执行依据文号:

(2012)隆民初字第820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

隆阳区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

归还欠款5.2万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94、杨云山

执行案号:

(2012)隆民执字第00483号

被执行人:

杨云山

性别:

年龄:

39

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

5330011976****0975

住址:

隆阳区汉庄镇沈家村委会

执行依据文号:

(2012)隆民初字第129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

支付赔偿款10.7735万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95、赵恒
已履行法定义务,依法撤销对其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

 

上述失信被执行人想要解除限制令,就要主动向法院申报财产并且履行义务,否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厉制裁!

同时,隆阳区法院提醒社会各界,在与上述失信被执行人进行经济交往中要谨慎小心,如有发现上述人员有高消费或隐匿财产的情况,请及时向隆阳区法院举报,法院会对举报人的举报予以保密,举报电话:0875-2160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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