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状应当记明以下事项

2015-08-02 22:17:34 浏览:{{ hits }} 来源:

  (一)自诉人或者代为告诉人、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
  (二)被告人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
  (三)具体的诉讼请求;
  (四)致送的人民法院和具状时间;
  (五)证据的名称、来源等;
  (六)有证人的,载明证人的姓名、住所、联系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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