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人民法院 警务安全教育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2015-07-31 20:53:45 浏览:{{ hits }} 来源:
根据最高院9月12日召开的全国法院警务安全视频会议精神,结合目前人民法院警务安全形势的严峻性,为确保我院审判工作安全顺利进行,经研究并报院领导批准,拟定于10月至12月在全院范围内开展警务安全教育整治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本次教育整治活动严格落实“零容忍、重落实、严问责”的根本要求,以最高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在全国法院警务安全视频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及省高院领导和中院领导的指示为指导思想,做到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上下同心、形成合力,确保以最鲜明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严明的纪律、最有利的措施,坚决杜绝警务安全隐患事故,确保审判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二、组织领导
成立隆阳区人民法院警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成员、副院长杨瑞荣为组长,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胡孟黎为副组长,办公室主任蒋丽丽、法警大队队长刘利民、立案庭庭长普艳芬、刑庭庭长李俊、民一庭庭长杨宇、民二庭庭长杨合玲、辛街法庭庭长丁懿、板桥法庭庭长王刚、蒲缥法庭庭长张明高、潞江法庭庭长郑汝松、巡回法庭庭长王勇任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于法警大队,由法警大队队长刘利民任办公室主任,陆松柏、锛佳担任办公室成员,负责拟定实施方案并进行上传下达,组织指导全院警务安全大检查工作并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并将执行情况及时上报中级法院。
三、实施步骤
1、准备阶段(10月8日-10月26日)
法警大队拟定方案、报批、落实实施,组织研究院机关、四个派出法庭、巡回法庭开展自查检查,制定整治活动方案。
2、对照检查整改阶段(10月27日-11月23日)
对照“实施方案”所列出的重点内容,结合我院机关及派出法庭的实际情况,排查问题、分析原因、找准问题根源、逐项整改,务必做到不留漏洞、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3、总结上报阶段(11月24日-11月30日)
收集汇总全院教育整顿情况,于12月1日前向市中级法院如实上报。
四、整改的重点内容
1、贯彻落实管理制度方面
(1)贯彻执行《全省法院司法警察警械具使用和管理制度》情况;
(2)贯彻执行《全省法院司法警察武器装备管理制度》情况;
(3)贯彻执行《全省法院司法警察枪支管理使用规定》情况;
(4)贯彻执行《全省法院司法警察使用警械具和武器的管理规定》情况;
(5)在看管、值庭、安检时贯彻执行《四项规则》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法行为规范》情况;
(6)在配合强制执行工作时,贯彻执行《司法警察参与强制执行工作规则》情况;
(7)其他涉及警务保障任务方面的情况。
2、司法警察业务管理方面
(1)警力配置及兼职司法警察清理情况;
(2)体能、技能、反恐防暴演练等训练的组织开展情况;
(3)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情况;
(4)经常性思想教育工作。
3、司法警察警务工作管理方面
(1)加强物防、技防能力,严格落实省高院法警总队提出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警用装备配备标准》、《人民法院安全保卫工作人员和装备配备标准》以及《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不同执勤岗位警用装备配备标准》的要求;
(2)落实安全检查工作,特别是对进入法院审判法庭人员的安全检查,补配四个派出法庭的安检门及包裹检测仪;
(3)强化司法警察按照执法规范化的要求依法履职;
(4)强化警容风纪督查工作的管理力度;
(5)加强枪弹实物和台账的管理,严格落实枪弹管理制度,严格完善保管设施,严格强化教育培训;
(6)加强警服、警官证、警衔专用标志的管理工作;
(7)严格按照《标准》所列项目及数量,坚持保障必须、不断完善、实用高效、安全可靠的原则将警用装备建设列入每年的工作计划,保证警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8)结合案件数量和出警任务强度,依照本院实际情况,研究装备配备的项目和数量高于基本标准的范围;
(9)根据警用装备年度配备计划,设立警用装备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台账明细可查,保障警用装备的及时保养和更新;
(10)根据案件数量及工作需求结合本院车辆的实际情况,落实专用囚车及指挥车的配备,以保证各项出警任务顺利完成,杜绝私自对所需警用车辆进行改装。
4、审判区域安保方面
(1)落实领导机构和专门人员督管安保工作;
(2)建立健全与当地公安机关的内外互动、联动、联防机制;
(3)加强与属地公安部门、片区派出所等紧密联系,强化法院周边的保卫措施;
(4)做好针对性地应对砍杀冲撞等暴恐袭击应急方案和相关措施;
(5)补配审判法庭的周界防护,四个派出法庭的防冲击设施;
(6)严格执行安保值班工作中的检查和抽查制度,可疑人员的排查和登记制度;
(7)加强警用装备的训练和学习;
(8)进一步加强协警的训练教育工作,提高身体素质和业务技能,提高保障能力。
五、要求
1、制定落实工作实施方案,认真搞好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同时,对教育整顿各环节和各阶段的组织、实施、落实情况进行汇总和整理。
2、切实做好院机关及四个派出法庭的自查工作,对问题组织协调并及时完善和整改。
3、完善责任体系,落实领导责任,定岗定责,确保责任到人,建立警务安全人人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大督导检查力度,通过强化督导、狠抓落实,切实让制度规定真正发挥作用。运用现代科技和信息技术,实现对警务安全全流程实时监督和可回溯式倒查监督。
4、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抓警务安全,从严执纪,对警务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护短、不遮丑、敢碰硬。同时,固本强基,努力加强人民法院警务安全基础建设,确保警务安全基础建设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5、整治活动办公室及时将活动执行整汇总后报政治处和杨副院长审定后报市中级法院。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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