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法院执行动态(2015年第3期)

2015-07-31 17:59:25 浏览:{{ hits }} 来源:
春节登门,力追民工工资
 
       近日,隆阳区人民法院成功执行了一起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的案件,最大限度保证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债权得以实现。
       宋某某等十三位农民工与段某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隆阳区人民法院作出(2014)隆民初字第2228号等十三份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宋某某等于2015年1月14日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共支付十三位农民工劳务工资20640元。本院于2015年1月14日立案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段某某承诺过春节前一次性付清。年前,承办人员多次给被执行人打电话催促、提醒,可临近春节放长假大年二十九这天,承办人员一直等到下午接近下班再联系时,电话已属于关机状态。通过打听,被执行人段某某于大年三十已回到河图镇化美村家中,大年初三,正直春节喜庆之际,执行人员一大早赶到段某某家中,可段某某已于初二的晚上离开。通过与其父母沟通后联系上了段某某,段某某临近中午时赶回家中,在执行人员的劝说施压下,段某某当即保证了还款时间,并提供了担保。
       2015年3月中旬至4月中旬,段某某分两次将该笔执行款交纳完毕。交款当天,段某某说:“当初我把钱挪作他用,以为数目不大,你们法院不会把我怎么样,没想到大年初三你们不休息到村里找我,当时我就感到司法的威信,以后我会注意了。”2015年4月7日执行员已将该笔执行款兑付到申请人手中,让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最大限度的实现,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了司法权威。

每月新闻热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