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总比困难多

2009-02-11 16:36:39 浏览:{{ hits }} 来源:

                                        ——十六年任职—办公室主任的酸甜苦辣

 

        此文写在改革开放三十周年之即。李明树,男,1954年12月8日出生,现年54岁,中共党员,1972年12月—1987年10月在部队工作,1987年11月转业到法院办公室从事司法行政工作。

        “史无前例,十年浩劫”……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我于1987年11月从部队转业回到保山市隆阳区法院(地改市前为保山市人民法院)办公室工作。正好是公、检、法恢复正常工作的困难时期。翻开历史年轮的页码,我感到人民法院司法行政工作是发展变化的强烈律动,近年来,一座座崭新,巍峨的审判办公大楼,奠基石上酒满了司法行政工作者辛勤努力的汗水, 一辆辆奔驰在办案路上警车走过的痕迹,刻下了司法行政工作者辛勤工作的业绩,一台台先进的高科技现代化办公设备述说着司法行政工作者辛勤耕耘的收获,法官和工作人员身着庄严的审判服,挥洒着司法行政工作者辛勤付出的喜悦。
这些又怎能涵盖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部……。

(一)


        当时的市法院(现在的区法院)占地2.58亩,有大小房屋十三、四栋,最大的一栋办公审判综合楼600来平方米,最小的为一两个平方米,加起来也就800来平方米。全院八九十人,十四个基层法庭(含潞江农场法庭),院里内设机构6个,全院的装备:有两轮摩托车一台,三轮摩托车两台,省二监改装的小囚车一台,北京吉普车一台,另有一台沙洋牌中囚车可做七八个人,十四个基层法庭(含潞江农场法庭)都在当地乡政府里办公。这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要求:“两乡一庭”,“一乡一庭”方便群众诉讼而设置的人民法庭。而院里的办公室就成了接待处。一九八七年正好是全国法院系统恢复司法行政工作八年之后,由于地方财政收入和支出与上级财政的分离,法院的“两庭”建设与物质装备十分落后,基层法院特别是基层人民法庭都是靠走路办案,在城里和坝区法庭,条件微好的有一辆或两辆自行车。我们的办案人员一年下来,行程几千公里,都是靠广大干警双脚走路办案,十分艰苦。办公地点借住的土坪房,办公设备十分简陋,办公桌椅破损得不能维修,没有交通工具,由于经费困难,公用开支无法保障,年头的帐到年底来报,而年底的帐到下年来报,一度出现工资不能按时发放,各种政策性补贴不到位,有的就打白条,当时可真是“一穷二白”。作为受党培养多年的党员干部,面对困难我没有退缩,八九年二月在办公室担副主任,积极协助主任工作,到九三年三月任办公室主任后,在院党组的领导下,积极与财政、政府、计委协调解决办案经费和“两庭”建设问题,在经费补助,工程立项,物质装备等方面寻求支持,按照统筹兼顾,合理按排,重点扶持的原则,仅用了五年的时间基本上解决了法院的办公用房,解决了基层法庭的办公和住房问题,分批购买了交通工具和更新了业务用车,办案经费困难的局面基本得到解决,各种政策性补贴得到落实和发放,落实了院党组提出的一年理顺,两年改革,三年发展,五年总结(九三年至九七年)的目标任务。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法院也得到了实惠。法院经费和各项补助在逐步增多,我们在实践中偿到了改革开放为法院各项工作带来的实惠,进一步激发了克服困难,搞好工作的信心,为审判工作的正常运转提供了强有力的服务和保障。

(二)


        当新一轮解放思想和深化改革来临时,同时迎来了新一届院领导班子。在“双向选择,竟争上岗”和“大立案,精审判,重监督,强执行”的法院工作中,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挑战和困难给予了新的思路和新的发展,但面临的困难也不少。特别是院机关异地迁建工作,要尽快落实,庞大的经费开支计划,如何完成搬迁任务,困难是可想而知的,面对困难我没有退缩,而是迎难而上,在院党组的直接领导下,与区委区政府,财政和计委等上级法院协调解决问题,在经费补助,工程立项等方面寻求支持,“办法总比困难多”,这是事业向前发展的必然规律,也是我们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信念。但是,办法再多都是要靠人脚踏实地干出来,不干,半点共产党员都没有。勤奋、认真、扎实、努力,这是我在办公室主任岗位上十六年工作的总结,因为任何成功的事都是人干出来的。细细想来,要干好法院的司法行政工作,除了各方面的支持,党的改革开放和好政策以外,做好工作必须对党负责,对工作要有信心和决心,要能吃苦,不计个人得失,不怕别人骂,只要按政策办事,把心摆正,团结集体力量共同进步,苦点,累点,又算得了什么?只要能尽早尽快改革法院经费困难和装备落后的面貌,再苦再累都可以承受,顾大局,识大体,坚决维护党的团结与统一,在办公室我的体会是要受的起委屈,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回顾这些年来,从农村到部队,从部队到地方工作,法院当年的情景和如今高大宽敞明亮的新审判大楼拔地而起,基本取代了我们八十年代未和九十年代初倾全力建设的“两庭”,随之而来的标准化,规范化的“两庭”建设,也算是改革开放三十年,第二轮“两庭”建设取得的成果吧。我不想听到赞扬,也不愿被误会,我只求大家明白我是什么样的一个人,尤其在廉政问题上要堂堂正正的做人,才能理直气壮的讲话。凡事宁可有意见,但不能有问题,我工作的底线是:宁可做恶人,但不能做罪人。
        改革开放三十年了,从部队到法院,在司法行政工作的岗位上,对办公室主任一职的“苦甜酸辣”有较深的体会。但今天的法院和祖国一样,迎来了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同样象征着人民法院三十年的巨变,中华大地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做为我这位长期在法院司法行政岗位上工作的老同志,见证了人民法院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变迁的脚步。站在历史的新起点,经费保障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全院千元预算到几万元和几百万元预算的巨变,最低经费保障标准的出台,从根本上为法院的经费保障提供了政策上的支持,干警工资快速增长,装备的大力改善,办公自动化和信息化的来临,正演奏出公正、高效、廉洁、文明的新乐章……。
        数十载奋斗,风雨同舟实现多年梦想,
        几代人信守,公平正义写就状美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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