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法[2007] 号 签批人: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关于二00七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主要任务
2007年,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紧紧围绕建设公正高效廉洁文明和谐法院的工作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努力落实中纪委七次全会、省、市纪委二次全会提出的工作任务,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根本指针,以“为民、务实、清廉”为目标,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忠诚履行职责,增强保障能力,扎实推进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务求取得新成效。
(一)大力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的监督检查
第一,要强化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进行考察考核。法院干警尤其是领导干部的作风好坏,对队伍建设,审判事业至为重要、关键。法院干警的作风关系党风社风,关系社会和谐,关系党的形象,关系司法形象和权威及个人修养。因此,法院领导干部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大力倡导的勤奋学习、学以致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生活正派、情绪健康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的要求,检查对照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状况。严格按照上级法院及区委的要求,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把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明确院长、副院长、部门负责人在抓领导干部和法官及工作人员作风建设方面的具体责任。健全有效的工作机制,及时发现领导干部和法官及工作人员在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及时提醒帮助、及时纠正改进,不断推进法院领导干部和法官及工作人员的作风建设,
第二,严肃党的政治纪律,确保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要坚决贯彻落实全区关于科学发展观一系列要求,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政令、法令畅通。纪检监察部门和规章制度检查督促落实小组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协助院党组加强对贯彻科学发展观的监督检查,引导和督促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对有利于科学发展观的要旗帜鲜明地鼓励、支持和保护;对干扰和妨害科学发展的要坚决克服和纠正;对违背科学发展观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处理。要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弘扬司法正气,树立司法权威,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突出工作重点,努力实现构建公正高效文明康洁和谐法院的工作目标
公正高效文明廉洁和谐法院的建设,是人民法院自觉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政治性的体现,是人民法院自觉投身和谐社会建设的使命和要求。实现这一目标,廉洁是保证。只有着力保持司法廉洁,强化司法廉洁的基础性、内省性、浸润性、警戒性功用,强化违法违纪查处的严肃性、严厉性、不可逃避性、警戒性,强化其司法工作特点的预防腐败的制度、机制的约束性、超前性、周延性、协调性。严格规范每一个人的行为,让其懂得珍惜现有生活,尊重司法事业,珍视美好前程,珍爱亲友家人,从心开始,从我做起,才能构筑起人民法院预防腐败的有效防线。
今年我院将对执行款物帐户进一步强化严格管理,进一步规范执行标的物拍卖规范化管理和严格执行诉讼费、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或定期督查。院纪检组监察室要与相关部门一起抓好这项工作,查堵漏洞,完善制度,规范行为,加强管理,防患于未然,遏制苗头,杜绝该类问题的发生。
(三)深入贯彻落实 《 实施纲要 》 ,不断完善人民法院惩治和预防腐败行为的“四不为”工作机制
第一,不断强化反腐倡廉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拒腐防变能力。组织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帮助广大干警正确认识和把握当今世界的发展变化,保持清醒头脑,辨明前进方向,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确保理想信念不动摇。引导广大法官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立足审判岗位,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以实际行动为依法治区作出贡献。要广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教育广大法官特别是领导干部进一步加强道德修养。要大力加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在组织干警开展向宋鱼水等先进典型学习的同时,利用反面典型对干警进行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广大法官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第二,加强廉政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符合法院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结合法院的实际和审判工作特点,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以规范权力行使为着力点,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一是要继续完善制度规定,规范执法行为。要结合 “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要求,对现有的各个层次的管理制度和业务规范进行认真清理,特别要在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上建立起比较完善的规范体系。二是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执行 《 法官行为规范 》 和中央政法委 《 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 》 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法官廉洁司法行为。三是下大力抓制度规定的落实,维护制度的权威性。要抓好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反制度规定的查处力度,做到对不规范的行为必查、必究,对违纪违法的严肃处理。
第三,强化对权力的制约监督,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要从防范入手,从健全制度入手,从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入手,建章立制。要加强对审判、执行等重点环节和人财物管理等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对人事、装备采购、大额资金使用、工程建设招投标、案款的保管发还、收支“两条线”执行情况等实行全程监督,保证权力沿着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运行。把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结合起来,建立廉政预警制度,健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制度,逐步形成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错误的机制,防患于未然。要进一步做好信访投诉举报工作,做到热情、耐心、认真接待投诉举报人员,认真梳理和筛选举报问题,努力从中发现线索;对获得的违纪、违法线索,要认真调查核实,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继续坚持纪检监察信访件查办、督办制度和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制度。坚持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严格审判责任追究机制的落实。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外部监督的正常实施。对纪委、人大、政协、检察、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交办、督办、转办的事项要及时认真办理,要教育法官和法院其他工作人员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正确对待监督。
第四,严格司法惩戒制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要对利用审判权、执行权和司法政务管理权索贿受贿、拘私舞弊、枉法裁判、违法执行、拖延办案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对诬告、陷害法院干警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对打击、报复法官的人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切实保护干警的合法权益。
(四)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要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实践证明,责任制是抓好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保证和关键环节。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从增强党的执政能力,从增强法院的司法能力的高度和具体要求,一如既往、一以贯之地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完善考核、考评制度,确保责任制落到实处。同时,突出重点,突出特色,在责任制的有效性、约束力上多下功夫,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全院各部门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工作的重点仍然是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钱送钱问题;领导干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身边工作人员利用自己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非法利益问题;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敛财问题;参与赌博问题;铺张浪费、奢侈挥霍问题;“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问题。特别要认真执行中纪委第七次全会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新要求:一是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在商品房买卖置换中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或以劣换优谋取不正当利益;二是不得以借为名占用他人住房、汽车;三是不得参与赌博或以变相赌博等形式收敛钱财;四是不得借委托他人投资证券和其他理财形式获取不正当利益;五是不得为本人谋取预期的不正当利益或以各种方式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要认真执行 《 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 》 和 《 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 》 。加强对领导干部执行各项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把执行廉洁从政规定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认真对照检查。
(五)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增强使命感、责任感,提高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能力。要按照“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的要求,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以干警和上访群众所关心、所需要、所诉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自觉接受上级组织和院党组的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确保纪检监察权力的廉洁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不出任何问题,进一步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
履行本职,协助党组、协助一把手抓好反腐倡廉工作。紧紧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法院各项工作,在上级法院、区纪委和院党组的领导下,不忘使命,认真履行保护、惩处、监督、教育、协调等职责,按照有关规定正确行使职权,确保党纪政纪、法律法规在我院的正确实施。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制定完善有关规定和办法。进一步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有针对性地围绕重点工作、重要岗位、涉权人员采取相应措施。以案件质量评查为载体,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把好程序关,查堵违法违纪。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跟踪审判改革全过程,为公正司法、廉洁司法提供有力的纪律保证。
构建“和谐隆阳”、“和谐法院”的宏伟蓝图在激励我们,按照中央、市区委、上级法院关于反腐倡廉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人民法院“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认真履行职责,迎难而上,开拓进取、扎实工作、深入推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维护司法公正而奋斗,为构建“和谐隆阳”保驾护航。
二00七年四月四日
主题词:法院 党风廉政建设 反腐倡廉工作 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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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本院领导、各部门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 (共印25份,存档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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